[現場]警:催淚彈旨在驅散 別無選擇

即時港聞

發佈: 2014-10-02 00:05

撰文: 無綫新聞

警方又解釋星期日施放催淚煙驅散群眾前,已作出充足警告,是別無選擇,在警隊而言,使用催淚煙及胡椒噴霧的層次相若。
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說,催淚煙使用的目的是驅散人群而並非要他們受傷,「香港警察所使用的催淚煙,是一種刺淚性和困擾性的物質,受CS(催淚煙)感染的人士,會有短暫灼熱的感覺,以及大量流眼淚,吸入之後反應通常維持非常短暫,一般不超過幾分鐘,同時對身體不會造成永久傷害。(催淚煙和胡椒噴劑)武力行使的層次在當中是一樣的,最主要的分別,催淚煙我們如果釋放時,在大量人群中可立即,即時製造安全距離,較為大範圍,亦可即時、很快地,但胡椒噴劑由於射程較短,效果是完全不同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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